工会工作职责
1.负责认真履行工会的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四项基本职能。
2.负责做好劳模、优秀工会会员、教育工作者和各类师德标兵等先进的推荐、评选和表彰工作。
3.负责加强民主建设,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,做好教代会日常工作。
4.负责依法履行义务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,做好来信、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,重视女职工工作。
5.负责办好“职工之家”,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。
6.负责为教职工办实事与好事,关心教职工健康,做好慰问和福利工作。
7.负责工会财务工作。
8.负责建立和完善会员会籍管理制度。
9.负责配合党政开展各种形式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,组织参与各类技能竞赛。
10.负责主动对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。
11.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