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事处工作职责:
1.负责学院党建工作及基层党组织建设。
2.负责学院党校工作。
3.负责干部驻村帮扶工作。
4.负责干部队伍建设。
5.负责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人才引进工作。
6.负责内设机构及岗位设置、人员调配等工作。
7.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工人技术等级评聘工作。
8.负责教职工进修学习培训管理及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。
9.负责教师申报高校教师资格、双师型教师资格等认定审核管理。
10.负责教职工表彰奖励审核管理工作。
11.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、绩效工资以及教职工“五险二金”的审核管理。
12.负责教职工请假与考勤管理。
13.负责人事档案管理。
14.负责中层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15.负责主动对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。
16.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