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、市产教融合的相关政策,建立健全工作制度;
2.负责统筹及管理校企(院)合作、产教融合工作;
3.负责校外产业学院、市域产教联合体等建设的工作对统筹、督促各学院配合校外产业学院建设具体工作接;
4.制定学校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年度校企(院)合作考核方案,并组织实施;
5.做好产教融合文件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归档工作;
6.负责对外交流政策的研究和相关制度的制定;
7.制定学校对外交流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;
8.负责统筹及管理职教出海工作,国际交流项目的开发、组织申报及备案;
9.协助教务处及学院部进行外国教师和外国留学生的教学管理、国际中文教师培训工作;
10.协助科研处开展对外科研合作及学校主办的国际学术会议的申报、组织、协调工作;
11.负责主动对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;
12.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